12月6日,本报以《共享停车场,一个也不能少!》为题,报道了淄博市应急管理部门停车场未错时向市民开放的问题,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并于见报当日下午安排有关负责同志专程到报社,对此事进行了反馈。
对于报道中“门禁没有起杆,记者等了一会,出来一位师傅说:‘这里不让进’,说完就回去了……”的情况,经查,11月30日21:55,因天色已晚又下着雨,值班保安人员未及时向市民说明这次禁止停放车辆是因“演练”特殊需要。这确实属于工作上的失误,对此市应急管理局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在反馈中记者了解到,此次临时禁止停放车辆并非对“免费开放制度”的漠视,而是由于12月2日全省应急管理指挥系统业务培训班在淄博市举行,市应急管理局作为承担此次培训实地观摩演练活动的单位,需要提前布置场地。考虑到11月30日、12月1日两天为周末双休日,市民车辆驶入院内长时间停放,不能及时离开,影响施划标识标线、摆放应急救援装备,故从11月29日下午下班后,市应急管理局在门口指示牌张贴了通知,告知广大市民“从即日起至12月2日,院内临时禁止停放一切车辆。”
市应急管理局反馈的情况是否属实,12月7日(星期六)上午10时左右,记者再次实地调查,远远就看到,该单位门口栏杆均已打开,记者开车驶入院内也没有工作人员拦截。在该单位停车场东边院墙护栏上,一蓝色告知牌上公示了停车场免费开放时间为:工作日18:30—次日7:30、节假日全天;免费厕所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30—21:30。
记者下车走到后院发现,该办公楼大院与附近的福泽花园生活区大院连通,小区居民徐女士正带着孩子在院内玩耍。对于全省应急管理指挥系统业务培训班期间,应急局禁止停车一事,徐女士表示确有此事:“平时都能停,就那两天在后院拉起了警戒线,并摆放了告知牌,说是有大型活动,禁止停车。”徐女士的说法在小区居民谭先生口中也得到了证实。谭先生告诉记者:12月2日中午下班回家,应急局院子里还有路边的辅道上摆满了应急救援装备,有消防车、发电车、救援车、侦察机器人、无人机等。“说实话我从来没一下子看到那么多救援装备,感觉还挺开眼界!”
对于市应急管理局因活动临时禁止停放车辆一事,附近居民给予充分理解。市民张女士说:“这个大院在休息时间,就是小区居民的娱乐场所,我们经常带孩子在这儿玩儿,晚上大妈大爷们还会在门前跳广场舞。这次因为搞活动不能对外开放,情有可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今年7月份,全市“25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免费向社会开放厕所和错时开放停车场”制度实施以来,市应急管理局作为首批开放单位,第一时间按制度严格执行,并在院内显著位置悬挂了告知牌。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表示,将从这次事件中汲取教训,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在全局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教育,增强“为民服务无止境”意识,把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提升服务形象,当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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