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常旭
通讯员齐迪报道
本报讯11月24日,全国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启动,在济南签发了全国第一张医保电子凭证,淄博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目前,淄博市103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实现电子医保凭证的“个人账户消费”功能,今后将逐步扩大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更多便民利民的功能。
11月24日,国家医保局在济南举行全国医保电子凭证首发仪式,其中,济南、青岛、淄博、烟台、威海、日照、临沂、聊城和省本级等9个统筹区为全省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工作试点地区。这意味着,今后参保人可以“看病不带卡,刷医保电子码”。
据悉,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平台统一签发,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办理医保业务等功能,确保群众能够在互联网上高效、安全地享受医疗保障部门的各项公共服务。与实体卡或其他电子卡相比,医保电子凭证具有方便快捷、应用途径广等优势,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以依此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可以说“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记者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目前,在申领途径上,淄博的参保人可进入国家医保APP或通过支付宝、微信渠道实现电子医保凭证的申领和个人账户消费。例如,支付宝用户可搜索“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协议确认并激活,微信用户可以搜索“医保电子凭证”小程序进行激活使用,在进行身份验证后,参保人就可使用电子医保凭证。
申领了医保电子凭证,带着手机就可以去医院挂号看病、支付医药费、去药店买药等。即使没带手机,也可以通过“刷脸”、刷身份证等方式就医结算和办理医保业务。目前,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宏仁堂药店等103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实现电子医保凭证的个人账户消费功能,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后,在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只要出示相应的结算条码,就可用医保卡内的医保账户余额进行医疗消费。随着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与应用的开发,淄博参保人将享受更多就医、结算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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