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淄博新闻网/掌中淄博记者谢丽
11月18日,本报题为《查封30天的顶格处罚,合理吗?》的记者调查文章见报后,淄博经开区高度重视,虚心接受监督,立即对该事进行了认真研究处理。11月19日上午,经开区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就此事专门到区安全环保局进行专题调研。11月20日下午,经开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陈安平,区工委委员、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局长巩方胜代表区工委、管委会到淄博晶鑫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进行走访沟通,征求企业建议。
淄博经开区认为,通过该件事情,反映出他们在服务企业方面和执法过程中还有不足之处。他们表示:今后将举一反三,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在执法态度、执法尺度、服务企业等方面进行认真改进,一是改进执法服务,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站在企业发展的角度,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二是在坚持法律法规底线的前提下,做到对轻微违法违规问题以教育整改为主,慎用顶格处罚。三是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改进执法态度,做到热情文明执法,欢迎报社记者继续对淄博经开区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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