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讯(记者马玉姝)近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关于组织实施2019—2020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对淄博等7个地市的建材行业、钢铁以及涉及VOCs排放的医药、农药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通知》指出,重点范围是淄博等7个通道城市的建材、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碳素、铜冶炼、石油化工、制煤氮肥、钢铁,以及涉及VOCs排放的医药、农药行业企业。建材行业主要包括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玻璃、岩棉等行业企业。
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原则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各市根据采暖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可结合实际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的行业、企业及调控的具体措施和时段、时长。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信息。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实行清单式管理,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罚属于A、B级企业的,直接降为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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