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的钱需要还吗?我还不起啊……”近日,接受司法救助的八旬老人袁秀英拨通检察官的电话疑惑地问。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徐万忠告诉她:“按照您的情况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如果您符合司法救治的条件,救助金是不需要偿还的。”
说到这起司法救助案件,时间还得拨回至2015年9月13日,袁秀英老人的儿子吕茂生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周村区西外环路与新华大道路口处时,与被告人杨某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撞击。车祸导致吕茂生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8时许死亡。经认定,被告人杨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吕茂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经法院调解,被告人杨某所在单位淄博锦达机械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肇事车辆车主)赔偿被害人吕茂生亲属26000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被害人吕茂生亲属256335元。周村区人民法院于 2016年5 月4 日作出判决,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82 岁的袁秀英老人家原本就困难,儿媳在儿子出事两年前因病救治无效后离世,两年后儿子又因车祸抢救无效死亡,先后共花去各类费用约20 万元。儿子车祸后,被告方赔付的费用还清儿子和儿媳抢救时欠下的债务后已经所剩无几。 13 岁的孙子还要读书,自己还得买药,没有经济来源的袁秀英陷入了困境。
在与第一检察部进行已办案件梳理过程中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周村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马上联系上了袁秀英老人,告知司法救助的权利和义务及应提交的材料。今年8月19日,待袁秀英交齐申请司法救助所需材料后,周村区检察院立即开展审查核实。最终经该院审查认为,救助人袁秀英符合救助条件,结合实际,检察院于当月作出给予救助申请人司法救助人民币10000元的司法救助决定书。
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努力下,仅仅一周时间,10000元救助资金便汇入老人的银行账号。在 12309检察服务大厅里,老人和陪同她一起的侄子拉住办案干警的手,连声感谢。
近年来,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法与情相结合,积极深入推进将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的工作模式,将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及时送到群众身边,缓解被害人生活困难问题,让受困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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