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综合计分排序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特殊群体优先保障的原则,对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按照优先保障和一般保障分类进行计分排序。排序结果作为政府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的依据,对通过清退、收回等方式筹集的零星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分配。
现将截至2019年9月30日,周村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综合计分排序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将按照排序结果安排轮候选房。期间新增加的保障家庭,不能参与当期的轮候配租。
周村区住房保障服务站:641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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