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淄博问政》节目对临淄区婚姻登记大厅结婚登记所需照片必须要打印身份证号码等相关问题报道后,引起了临淄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责成临淄区民政局第一时间对节目中反映出来的执行政策不够灵活、大厅人员工作态度差等问题和短板进行调查、核实和整改。
记者采访了临淄区民政局局长王云明。王云明表示,针对《淄博问政》节目曝光的婚姻登记方面的问题,临淄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研究,并且制定了整改措施。
王云明表示,从现在开始,对于群众自带的照片,只要照片尺寸与质量符合婚姻登记规范上的要求,无论照片上是否打印了身份证号,一律可以使用。“我们不再硬性要求照片上打印身份证号码,如果是登记者带了照片来,他不想打印号码,也可以进行登记。”王云明说。
针对群众质疑婚姻登记大厅内拍照收费的问题,临淄区民政局进一步明确,大厅提供的照相服务,办事群众可以自愿选择,除了大厅里的一家照相点外,公示栏还张贴了城区就近照相服务点的位置,以方便群众自主选择。同时,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大厅群众接待工作标准,以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今后,我们将加强和登记者的沟通,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婚姻登记方面的一些政策,避免因沟通不当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王云明说。(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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