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灵活就业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周村区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补助资金)落实工作,按照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9月9日--11月8日(工作日期间)受理2019年度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一、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其实际缴纳额的50%给予补贴;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1项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申请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提供的资料
1、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2、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证、社保卡、毕业证复印件。
备注:灵活就业人员在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内,所从
事的灵活就业项目发生变化或本人户籍在淄博市内发生迁移的,须重新申请,享受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四、受理地点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人社所:0533-7878826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人社所:0533-7867952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人社所:0533-7867782
大街街道办事处人社所: 0533-6435018
城北路街道办事处人社所:0533-7867729
南郊镇人民政府人社所: 0533-6060062
王村镇人民政府人社所: 0533-6698022
周村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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