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7日讯(记者马玉姝)27日,淄博市税务局通报了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定工作开展情况,淄博山东瑞力健药业有限公司、淄博连盈商贸有限公司分别因偷税、涉税违法犯罪被纳入“黑名单”。
据悉,山东瑞力健药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16日开业,2016年3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为中成药、抗生素等产品的生产销售。经税务部门检查,该企业以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行虚假申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并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经核实,该企业共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偷税金额1,891,076.79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依法追缴该企业偷税金额1,891,076.79元,并处罚款1,778,875.73元。
淄博连盈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办理税务登记,同期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机械设备等的销售和金属废料、再生资源回收。经税务部门检查,该企业自2018年11月16日起,涉案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70份,不含税金额6,868,972.50元,涉案税额1,167,725.2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被定性为偷税,追缴该公司增值税及其他税费1,249,466.02元,并处罚款624,733.01元。鉴于上述两起案件已达到税收“黑名单”标准,淄博市税务部门已将上述两起案件纳入税收“黑名单”,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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