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通讯员牛玉倩钊群)高速路上行车速度快,正疾驰时路面突然出现“异物”,如躲闪不及或者操作不当,很容易引发事故甚至连环事故。近期,滨莱高速淄博段多次出现类似的紧急情况。昨天,淄博高速交警公布多起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春季风力大,加之高速路行车速度快,运输货物时一定固定好。同时不要车窗抛物,如因遗留物导致事故发生,引起人员伤亡将向遗落物品的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长时间在高速路上行驶的车辆经常因为遗留物、散落物出现问题。淄博高速交警在日常巡逻中一旦发现路面的遗留物,都会立即处理。小一点的,民警自己清理,大一点的就得使用机械设备清理。淄博高速交警根据近期对路面信息管控的数据中发现,遗留在路面上的物品千奇百怪。民警介绍,近期滨莱高速淄博段多次出现路面遗留物现象,有的甚至是“庞然大物”。前段时间,一辆危化品车因高速路上遗落的棉线团卷入传动轴,司机在未发觉的情况下行驶三四十公里,导致车辆突然熄火抛锚在高速路上。拉水果的箱式货车驾驶员为了腾出空间,将货厢内当垫子的大量杂草扔在高速路上,幸亏民警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更吓人的是,有一天深夜,几百斤重的大石块掉落在高速路施工路段弯道处,幸亏民警半夜巡逻发现后为其‘站岗’,提醒后方车辆注意。”民警说,还有一辆危险品运输车车身零件松动,驾驶员未检查车辆情况就开车行驶,一路掉落零件未发觉,后方车辆开车如同“扫雷”。还有的驾驶人车窗抛物,春季风大垃圾漫天飞扬。
民警介绍,高速路上的遗留物之所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是因为高速路上车辆车速较快,驾驶员长时间在平坦路面行驶,往往会形成不注意路面状况的惯性心理,更多的将精力放在同向车辆的间距和车速上。如果突然出现了妨碍驾驶的遗留物,驾驶员躲避不及时或者采取不恰当的应对措施,非常危险。包装袋、卫生纸较轻的垃圾被风吹后很容易糊在车前挡风玻璃上,妨碍驾驶员的视线从而产生危险,造成事故。《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对在高速公路上抛洒物品的驾驶员可罚款200元,如果“遗留物”导致了事故发生,引起人员伤亡的可向遗落物品的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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