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专题·第九十一期
耕地遭非法侵占,律师帮助村民要回承包地
潘先生是河南省某县大张村二组村民,在本村拥有合法的承包土地用于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2018年9月份,该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二期工程相关负责部门开始对潘先生承包的耕地进行圈挡、占用、施工,并公示用地用途为该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二期工程用地,但是该县并没有任何部门公布相关征地手续,也并没有与潘先生签订过《安置补偿协议》,看到自己的承包土地被政府部门征用却没有得到任何的经济补偿,面对自己的合法权利被侵犯却又不知道如何维权,潘先生愁眉难展。
后来潘先生找到了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的陈旭峰主任,听完潘先生的陈述之后,陈律师告诉他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得潘先生承包地所处位置是否被国家征收以及相关的征收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如果对方没有合法的征收手续,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向当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其对这种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从而让某征收部门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来达到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
听完陈律师的分析之后,潘先生终于看到了维权的希望,委托陈律师进行了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结果果然与陈律师所分析的一致,没有合法的征收手续,后陈律师引用相关法律条款书面向当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这种违法占地行为查处,通过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介入,潘先生终于要回了自己的承包地。
陈旭峰律师,法学硕士,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十几年,擅长办理行政诉讼,土地征收,征用以及民商合同、建筑房地产、金融、等法律事务。先后担任齐鲁晚报《今日淄博》律师团首席律师、山东卫视《道德与法制》特邀顾问、山东广播电台《有理走天下》案件评析律师。2007年被共青团济南市委、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青年联合会、济南市律师协会评选为第三届“泉城十佳(优秀)青年律师”。
咨询热线:136053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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