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通讯员杨丽毕文卿)醉驾被吊销驾驶证,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办个假证继续上路。昨天记者获悉,张店交警大队查处一起因醉驾吊销驾驶证,又持假证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悉,该驾驶人刚刚拿到醉驾判决书,又因伪造驾驶证被当场查扣。
醉驾被判缓刑又伪造驾照上路
19日上午9时15分许,张店交警大队铁骑队民警联合交警支队联勤机动队,在世纪路与和平路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检查时,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鲁C2***3的本田轿车的驾驶人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有问题,有伪造嫌疑,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带至张店交警大队进一步核查。
经查,2018年12月份,孙某因醉驾被张店交警大队九中队查扣,驾驶证被吊销。2019年3月14日,孙某因为危险驾驶罪被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3月19日上午,孙某在张店区人民法院交完保释金拿到判决书后,准备驾车去淄川区司法所报到。结果车刚开出一个路口,就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的驾驶证被民警当场查扣。
通过小广告办假证或将面临刑责
据孙某交代,驾照因为醉驾被吊销,无证出行怕被查,今年2月中旬,他在淄川某商场的公共厕所墙上看到了做假证的小广告,于是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对方,并加了QQ,告诉对方直接想做一个驾驶证。在发给对方一张照片和二百元红包后,孙某收到一本驾驶人名为“尹某某”的驾驶证。假证到手后,孙某心理莫名有了份“底气”,便放心大胆地上路开车了。
目前,孙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将移交刑事侦查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民警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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