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磊报道
本报淄博讯记者从淄博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市自3月1日起启用新版营业执照。3月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据悉,新版营业执照主要有5大变化,版式调整为横版,有正本和副本;增加的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精准链接,鼓励公众扫描二维码实时查询市场主体公示信息;8种格式保持不变,保证法定记载事项清晰明确;规范民族文字使用,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并备案的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在新版营业执照上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新版纸质营业执照发放后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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