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你回去好好对大姐,以后脾气要有所收敛,互相谦让,还是得好好过日子。”
“嗯,我知道了,这次多亏了你帮我们调解。”
3月1日上午9点,年过7旬的刘大妈和叶大爷来到淄川区人民法院寨里法庭,刘大妈吵着闹着要跟叶大爷闹离婚,叶大爷坚决不同意,两位老人固执己见、互不相让,现场一度弥漫着紧张的火药味。而在随后“热心大妈”刘伟耐心细致地调解下,两位老人同意不离婚,日子还是得一起过。
今年66岁的刘伟大妈是一位老党员,退休后一直积极从事社会活动,自2015年担任调解员以来成功调解案件300余起,逐渐成为当地老百姓心中的“金字招牌”。“调解员不能只当‘和事佬’,调解工作不能只是‘和稀泥’。如今社区里的矛盾纠纷更多样、更复杂,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如果我们不以法律为基础开展调解工作,就无法得到大家的认可。”采访中刘伟对记者说。
“六心工作法”
暖人心、解心结
3月1日上午,在成功调解刘大妈和叶大爷的离婚纠纷后,上午10时,另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也来到了寨里法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但是在婚姻期间的医疗费用及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双方当事人及亲属态度坚决,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避免矛盾扩大,刘伟从‘有话好好说’开始,分别与当事人谈话,找准矛盾关键点,通过不断地情、法、理耐心释明,终于让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得以缓和,将心比心,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在多年的调解工作中,刘伟总结了自己的“六心工作法”,即从事调解工作要热心,说服教育要耐心,分析矛盾要细心,释疑解惑要诚心,排忧解难要真心,评判是非要公心。“一般到我这来的当事人,双方都带着火气,只有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才能既保留情面又能维系亲情,事结案了,双方当事人都比较认同。”刘伟大妈如是说。
“调解+法律”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淄川区人民法院寨里法庭审判团队团队长司向华告诉记者,对于当事人诉到法院的案件,特别家事类的案件,一般都是委托人民调解员热心大妈进行调解。这样调解,将情理和法理贯穿在调解的整个过程中。热心大妈调解员从情理上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更注重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变化和内心感受,而法官用法理贯穿在调解的过程中,保障调解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为了更好地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淄川区人民法院党委成员、副院长王晓芳表示,2015年在淄川法院推动下,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将调解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区里从优秀网格管理员、退休干部、律师、法律工作者及“两代表一委员”中,择优选聘了60名人民调解员,其中12名常驻法院和人民法庭,实行法官与驻庭调解员联动、调解与裁判联用、社会资源与司法功能联合,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淄川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972件,全区派驻法院、公安、交警、医院等各部门调解室共受理矛盾纠纷5000余件,成功调处4700余件,近五分之一的纠纷被前置分流化解,没有进入诉讼程序,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晚报记者陈菲菲通讯员朱峰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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