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商萍萍通讯员贾莹)记者昨日获悉,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消保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年”工作的意见》。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淄博市将根据受理的投诉、商品质量抽检等情况对消费投诉集中的经营者进行约谈,通过向社会披露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和民生价费热点专项整治等方式,震慑不法,弘扬维权,展现诚信淄博形象。
记者梳理《意见》了解到,今年淄博市“3?15”系列活动形式多样,前期市市场监管局将发布2018年度商品质量抽检、消费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数据信息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严重的典型案件;设置曝光台,向社会披露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开展集中约谈和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受理的投诉、商品质量抽检、商品和服务监督检查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掌握的情况,对消费投诉相对集中、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较多的经营者,集中组织行政约谈;组织四个执法行动小组,分别围绕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领域违法违规乱象进行集中整治;以农村商超、农村大集、集贸(批发)市场、农村学校周边和城乡接合部经营场所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市场销售的食品、保健品、农资建材等为重点商品,严厉打击“农村里的山寨货”、假冒伪劣产品,切实依法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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