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内容举报地点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D370000201811200059淄博市张店区山泉路75号,淄博市久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夜间工作,维修车间没有环评手续进行喷漆,异味严重,非法转移废机油,没有进行雨污分流。淄博市大气11月21日,张店区组织区环保分局、南定镇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1.淄博市久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建设项目位于张店区山泉路75号,经营范围为汽车销售及维修,作息时间为早8:30——晚5:30,无夜间工作环节。该项目配套建有喷漆房,因属于未批先建违规建设项目,2016年张店环保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2016年10月28日,该项目完善了环保手续,按照环评要求喷漆作业一律外协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喷漆工艺。此后,该项目原配套建设的喷漆房及主要设备已经拆除。2.该项目在机动车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查,该项目按照要求建设了废机油暂存间,并建立了废机油产生、暂存台账。2018年5月份,淄博久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淄博开发区多伦油剂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对产生的废机油进行综合利用,合同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5月份。2018年,淄博久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合计转移废机油1.7吨。3.该项目废水主要为洗车用水,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接入张博路的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张博路的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经管道进入张博路的市政雨水管网,进行了雨污分流。不属实无无
2X370000201811200007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罗亿建陶厂厂区内有一家石料破碎厂,一家洗沙厂,无环保手续,粉尘、噪音污染严重。淄博市大气,噪音,生态11月21日,淄川区组织罗村镇、区环保分局、区交办事项落实组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反映的“罗亿建陶厂”为原淄博罗億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位于罗村镇瓦村,已于2016年12月政策性关停。2018年10月17日罗村镇政府在巡查时发现在罗億建陶厂区北侧废弃车间内有一套破碎设备,无环保手续,罗村镇政府立即对设备进行了拆除清理。经现场核查,目前厂区内无生产设备,未发现厂区内有群众举报的“洗沙厂”问题。属实1.责成淄川区加强对原淄博罗億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厂区的巡查监管,防止私建生产设备问题再次发生。2.罗村镇瓦村村包村领导、罗村镇瓦村村包村干部、瓦村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瓦村村网格员等4人对淄博罗億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内私建破碎设备问题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负有监管责任,由罗村镇纪委对以上4人进行提醒谈话。无
3X370000201811200010淄博市张店区齐悦国际花园小区西门新环东路路段,大量菜贩、商贩、小吃摊云集,产生大量垃圾和油污,污染环境;该路东侧的餐饮店,油烟直排,油污遍地。淄博市大气,土壤11月21日,张店区组织马尚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齐悦国际花园小区西门心环东路路段,早晨存在部分流动商贩,并有丢弃垃圾现象,万佳物业已及时进行清扫,无油污现象;该处东侧沿街餐饮店为经营蒸包、煎包的快餐店,无经营炒菜、油炸等的饭店,基本没有排放油烟,油污遍地现象。属实1.责成马尚镇政府组织城管中队、齐悦国际花园居委会及万佳物业加强流动商贩管理力度,禁止占道经营,乱丢垃圾等现象。2.责令万佳物业加大扫保力度,保持该路段清洁卫生。无
4X370000201811200013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李家工业园有几十家家具厂,套用一套环评手续,喷漆、切割工序无环保设施,严重污染周围环境,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淄博市其他污染,大气11月21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区环保分局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南郊镇李家工业园内共有家具企业12家,其中涉及喷漆工艺的企业3家。12家企业环评手续齐全,未发现手续套用现象,各家具企业木料切割等工序均配套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涉及喷漆的3家企业均采用水性漆,并配套了废气集中收集治理设施。2018年7-9月委托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木料切割和喷漆过程中产生少许无组织废气,尽管达标排放,仍存在对周边环境产生轻微影响。2018年9月2日和9月21日,山东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12369环保热线分别转办类似信访,反映李家工业园家具厂无环评手续、无治理设施、排放喷漆异味等情况,周村区现场调查情况与此次调查核实情况基本一致。属实一是责令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粉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确保达标排放。二是南郊镇政府、区环保分局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无
5X370000201811200015淄博市临淄区大武地下水富集区齐鲁石化在环保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今年7、8月份擅自开工建设40万吨烷基化项目。淄博市其他污染11月21日,临淄环保分局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反映的“40万吨烷基化项目”应为“40万吨/年混合异辛烷装置”,属于齐鲁石化公司胜利炼油厂,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内。齐鲁石化公司于2017年6月完成了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由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功能区划定》及《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停止了除环保治理以外其他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受理工作,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未取得审批手续。因中国石化总部要求齐鲁石化公司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鉴于项目建设周期长达10个月,齐鲁石化公司于2017年11月初开始场地平整和基础施工,2018年1月29日,临淄环保分局现场检查发现后,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立案调查,罚款1399万元。随着《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功能区划定》及《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出台,2018年9月28日项目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重新开始施工。临淄环保分局期间多次到现场检查,未发现擅自开工现象。属实1.责令齐鲁石化公司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待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2.责成临淄环保分局加强对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无
6X370000201811200017淄博市临淄区环保局危废管理不尽责,企业产的危险废物偷偷倒掉,致使区内大武水源地范围内的多个垃圾场、淄河河道、部分山沟出现化工废料、釜底残渣、塔内填料等。淄博市土壤11月21日,临淄区组织辛店街道办、金山镇、临淄环保分局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1.淄博市临淄区环保局危废管理不尽责问题。临淄区是化工企业大区,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多、数量大。一直以来,临淄环保分局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牢抓实。一是抓好监管体系建设;二是抓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同时,聘请专家280余人次对120多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诊断检查;三是抓好硬件建设,建成并投运了全市唯一一家综合性危废处置中心,今年又开工建设了3个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1座危险废物填埋场;四是抓好刑责治污工作,下达监理单、检查记录600余份,因涉嫌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累计处罚企业89家次,罚款333万元,因涉嫌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移交公安部门刑事案件9起。2.企业产的危险废物偷偷倒掉,致使区内大武水源地范围内的多个垃圾场、淄河河道、部分山沟出现化工废料、釜底残渣、塔内填料等问题。大武水源地现已停用并退出水利部水源地名录。2018年11月7日至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时,临淄区对群众投诉怀疑的虎山隧道西口、华能电厂南、南杨垃圾场复垦区域等点位进行了挖掘,除挖掘出部分建筑垃圾外,未发现有危险废物。同时,结合现场巡查,也未发现淄河河道、部分山沟倾倒化工废料现象。属实1.责成临淄环保分局加强企业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管理,杜绝企业私自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发生。2.责成临淄区各镇(街道)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闲置院落、坑塘、沟渠等隐蔽场所的排查力度,确保“自己的废物不出去,别人的废物进不来”。无
7X370000201811200020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东夏村旧址南有一排水暗道,暗道排出的废水,化工味很浓,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淄博市水11月21日,临淄区组织辛店街道、临淄环保分局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反映的排水暗道为齐鲁石化七号排洪沟。2005年,东夏社区居委会组织人员对此排洪沟末端进行了封堵,因东夏社区已经搬迁多年,封堵排洪沟末端的水泥年久失修,导致屯积在内的雨水从封堵破损处渗漏流出,现场未闻到化工异味。11月21日,临淄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流水及东夏社区旧址居民水井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属实责成辛店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处渠道进行疏通,将排洪沟中积存雨水及时排出,并进一步加大对周边的巡查力度,杜绝生产生活废水进入该渠道。无
8X370000201811200048淄博市临淄区:淄博华森粘合剂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应当拆除,现在还在偷着生产脲醛胶。淄博市其他污染11月21日,临淄区组织朱台镇、临淄环保分局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淄博华森粘合剂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枣园村,主要从事脲醛树脂(俗称“脲醛胶”)的生产及销售,该公司3万吨/年脲醛树脂项目于2009年4月经临淄区发改局批准立项,由山东诚光工贸有限公司建设,2009年9月山东诚光工贸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大学编制了《5万吨/年甲醛配套3万吨/年脲醛树脂及1万吨/年新戊二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于2009年11月经淄博市环保局批准建设,2010年12月通过了淄博市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2010年-2011年,该项目先后完善了安全、消防等手续,并投入生产。2011年8月,该项目做了法人变更,变更为淄博华森粘合剂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列入“散乱污”企业,没有要求拆除。企业根据订单情况组织生产,不存在偷着生产的情况。不属实无无
9X370000201811200058淄博市临淄区孙家庄村西沟北段被塑料化工厂废物堵塞,南段被煤渣堵塞,导致雨季时积水严重,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要求挖通西沟,清运垃圾。淄博市水,土壤11月21日,临淄区组织辛店街道、雪宫街道、临淄环保分局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1.现场查看,孙家庄村西沟北段确有树枝、落叶、生活垃圾等杂物堆放,致使堵塞河道的情况,未发现工业废弃物。2.雪宫街道曾于2017年6月对沟南段河道进行了环境整治,但今年因降雨量较大,造成此处河道雨水屯积。11月2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下游现用水井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属实1.责成辛店街道对沟北段的落叶、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2.雪宫街道计划2018年12月底前协调相关单位进行设计施工,重新铺设一条排水管道,确保在明年雨季来临前解决沟南段积水问题。3.责成辛店街道、雪宫街道安排人员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乱倾乱倒垃圾行为发生。无
10X370000201811200060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姜萌路北段济青高速桥洞一带路面扬尘严重,高速路南有一新龙加油站,站内洗车产生的污水流到公路上,给来往居民造成影响。淄博市大气,水11月21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北郊镇、建设局、安全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1.因济青高速改扩建工程施工,姜萌路桥洞由原来的2孔扩为4孔,原有中间2孔桥洞下的道路被挖除,施工方铺设的临时便道雨后泥泞,过往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造成扬尘。2.反映新龙加油站站内洗车产生的污水流到公路上的情况属实,造成用水外排现象是因加油站内部人员清洗个人车辆导致。属实1.责令济青高速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及时清理雨后积水,加大桥下保洁力度。目前已对桥下低洼处铺垫铣抛料,并用石子进行铺垫,减少带泥上路。责成北郊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桥洞两侧加大清扫和洒水力度,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最大程度减少路面扬尘。2.责成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此加油站冲洗设施进行取缔,并对其处以300元罚款,加大对废水外排污染道路现象的巡查力度,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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