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以来,共调处纠纷18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全市三八红旗手”,2016年1月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2017年5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这就是周村区司法局丝绸路司法所所长、街道调委会副主任宫敬秀,同时她还是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宫敬秀在多年的调解实践中,认识到纠纷解决既需要正式的法律解决渠道,更需要个性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这种方式,更平和、更稳妥、更有利于双方的和解。宫敬秀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与辖区派出所推出“1+1”两所联调机制,以转递单的形式,实行矛盾纠纷转递化解。对一些轻微的治安案件,派出所追究当事人的治安处罚责任后,宫敬秀和司法所的调解员再对当事人的民事赔偿问题进一步协商,根除矛盾,消灭隐患。一些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非正常死亡事件、易形成民转刑事案件等社会疑难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长期以来,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可调解的治安案件,不断涌入派出所。司法所在做调解工作时,既着眼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现实纠纷,又放眼其未来的和睦相处,对这些家长里短的小事,人民调解能从根源上解决矛盾、修复关系。对一些轻微的治安案件,派出所追究当事人的治安处罚责任后,当事人的民事赔偿问题因为达不成协议,往往会因为矛盾未根除,给以后留下隐患。而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调解后,就能将这一隐患大大减少,甚至根除。
“1+1”两所联调工作的开展,以调解为方式,以调和为目的,注重自愿原则,促成当事人的妥协与和解,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使矛盾纠纷调解更为高效便捷。“1+1”两所联调工作开展以来,丝绸路司法所与派出所共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起,除一起家庭纠纷正在调解之外,其余全部调解成功,有效化解了社会、家庭、邻里矛盾纠纷,经联合调处的矛盾纠纷没有一件继续恶化和转刑案件,达成的协议全部得到了有效履行,真正实现了“1+1>2”的良好社会效果。(陈道峰姜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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