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商萍萍)记者昨日获悉,淄博市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意见》,要求到2020年年底,全市规划城区内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
记者了解到,新建住宅全装修是指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室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室内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智能化以及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管线、设施全部安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意见》要求,2018年,张店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规划城区内,新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已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尚未交付的住宅,鼓励实行全装修。到2020年年底,全市规划城区内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对每个项目提供不少于2套装修设计方案,并注明全装修的主要材料、部品、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和等级等内容,每套方案按投资大小设置2-3个档次。应以市场为导向,满足购房者合理的个性化需求。
在验收管理上,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对新建住宅全装修进行分部、分户验收。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或尚有部分住宅及公共部分未完成装修、或分户室内环境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组织装修部分竣工验收。全装修住宅交付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购房者提供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和各类隐蔽管线布线图;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保修期限自商品住宅交付购房者之日起计算。
该意见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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