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 桓台新闻 高青新闻 沂源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淄博市 > 淄博新闻 > 正文

淄博市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补助标准

来源:淄博日报 2018-09-08 09:43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社保处了解到,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淄博市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的范围包括:2017年12月31日前(含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亡认定决定书作出之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已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具体调整标准为:伤残津贴月增加额按照一级180元、二级170元、三级160元、四级15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生活护理费的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月增加额按照202.5元、162元、121.5元进行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3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7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6元的标准进行调整。

(王玉华沈远清)

新闻推荐

让文明实践的新风为城市“美颜”

连日来,不论天气如何,总能看到“红马甲”的身影在和平街道的各个角落穿梭:有的拿扫帚帮助清理街巷“白色污染”,有的拿小...

淄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淄博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淄博市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补助标准)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