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已在我局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更新日期:2018年9月3日)。
提醒广大市民在接受有关中介服务时,选择合法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预防交易风险。
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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