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4日讯(记者胡泉通讯员王琦)淄博一男子伙同他人以威胁方式多次索要他人财产,受害者报警后,涉案男子即使逃了一年最终还是被抓捕归案。近日,淄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袁某福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时淄博市中级人民院也向社会公布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12368,接受市民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举报和咨询。
2016年9月17日至当年的9月21日,被告人袁某福伙同邹某雷、刁某家(该二人均已被判刑)等人在淄川区罗村镇等处,多次采取威胁方式,以想继续干就得交钱为由向张某杰、马某、金某等个体经营加注黄油人员每人强行索要人民币15000元。张某杰、马某、金某等人因为不堪其扰向公安民警报案。2016年9月21日,邹某雷、刁某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被告人袁某福逃跑。2017年10月28日,被告人袁某福被抓获归案。
近日,淄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经查明,被告人袁某福伙同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袁某福归案后能够如实交代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袁某福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目前,为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淄博中院依托立案信访局12368诉讼服务热线,设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举报和咨询。该平台由诉讼服务热线接线员将负责来电接听,做好问题线索登记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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