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晓雯)昨日记者获悉,淄博市制定《关于提升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针对有些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没处办事”的情况,在医保、社保、居民身份证等群众需求迫切、办件频率高的办事窗口,结合实际推行预约、延时、周末轮班等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据了解,需要提升政务服务的范围包括:市、区县、镇(街道)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站点;进驻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主管部门;各部门设立的专业服务大厅;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9月底前,大力推行手机APP、自助终端办理、免费快递送达等服务方式,让群众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服务方式,使群众办事更方便顺畅。从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停车场、导办台、指示标识、自助上网、复印机、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饮水设施、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设施,提供人性化服务。12月底前,淄博市推行帮办(代办)“一对一”贴心服务。建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队伍,实行“综合受理、全程代办、跟踪服务、协调督办”的无偿帮办(代办)运行机制,推行“店小二”“保姆式”一对一全程跟踪无偿帮办(代办)服务,变坐等审批为服务前置。
此外,进一步简化各类证明材料,对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开具的各种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简化办理环节和手续,加强互认共享。杜绝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对于上一个环节已经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再次提交。
按照方案要求,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整合,凡是政府部门产生的证照、批文等原则上不再需要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表申请、一次办好”机制,实行前台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跑,将“多窗办一件事”变“一窗办多件事”,让群众只需一次到窗口申请或取件,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对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的办件,要及时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要立即启动办理程序;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所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都要推行网办,以网上办理为原则,非网上办理为例外,逐步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
需要提升政务服务的范围包括:●市、区县、镇(街道)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站点;●进驻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主管部门;●各部门设立的专业服务大厅;●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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