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相国旗通讯员刘伟)昨日,淄博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公布2018年度二季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以及二季度投诉数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主体消费投诉信息。二季度,淄博市工商高新区分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数量都较一季度有所增多,其中举报案件增长了226.31%。网络购物类投诉增长呈现迅猛趋势。日用百货类仍为投诉举报重点领域。
据介绍,4—6月份,淄博市工商高新区分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计365件。其中,消费者投诉273件、举报62件、咨询30件,分别较第一季度增长13.75%、226.31%、15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17万元。其中,4—6月,网络购物类投诉增长呈现迅猛趋势,共受理网络购物类投诉114件,占投诉总量的41.76%。网络购物类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的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等日常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迟迟不予处理;二是消费者通过APP购买的团购券,商家无故不提供服务,限制消费者权益;三是商家销售食品保健品时夸大功效宣传;四是“职业索赔人”的投诉举报占相当比例,通常以“三无产品”、虚假宣传等为由要求“退一赔三”的赔偿。
从投诉内容来看,质量、合同和广告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问题。三项合计受理量244件,占投诉总量的89.38%。广告方面投诉主要集中在日用百货类、食品类和交通工具类,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商品广告使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食品、保健品、药品夸大功效等。合同方面投诉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类、日用百货类、家用电器类,主要涉及的问题是:一是消费者购买汽车等商品预先交纳订金、押金后,商家违约或者消费者取消购买,商家不退还费用;二是商家交付的车型与消费者订购的车型不符;三是消费者购买的家具与预定的款式不相符或家具材料以次充好。质量方面投诉主要集中在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和通讯器材类,主要涉及的问题是:一是购买的日用百货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处理或者拖延处理;二是汽车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后,部分商家推诿或拖延维修;三是消费者所购买的家用电器等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以各种借口不予退换货或者迟迟不予维修等。
对此,下半年高新区分局将加大对日用百货、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日用百货类仍为投诉举报重点领域,高新区分局将加大对日用百货市场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整治当前消费者普遍反映的服装、家具等商品的质量、虚假宣传、服务承诺不兑现等问题。针对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高新区分局建议有关部门强化联席制度加大对汽车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审4S店的经营资质,重点整治当前消费者购车、维修时出现的问题,净化汽车消费环境,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近日,张店区公园街道纪工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调查研究,加大信访举报工作力度,强化追责问责...
淄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淄博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