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文聪
通讯员冯路平报道
本报讯7月26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对淄博市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
根据《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对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的通知》,这次调价具体方案为:现执行1元票价的公交线路更换为空调公交车的,空调开放期间执行2元/人·次,非空调开放期间仍执行1元/人·次;尚未更换为空调公交车的,仍继续执行1元/人·次票价。公交车空调开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继续执行现行的公交卡优惠政策,持普通IC卡乘车享受6折优惠;持学生卡乘车享受4折优惠;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伤残军人、离休干部、残疾人等持卡免费乘车。
此外,市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对实行空调公交车季节性票价后如何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运营线路等问题制定出了具体细化的工作方案。在执行空调票价期间,要求在全日营运时间段开放空调,掌握好车内温度,严格遵守空调开放时间及规定。同时,随着空调开放和新公交线路开通运行,公交线网密度增加,全面提升公司的服务质量,为市民出行提供更优质、便捷、舒适、安全的乘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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