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毕研华通讯员王娟
2017年9月,周村区大街街道的任家老宅被列入了棚改拆迁范围,补偿款为91万多元。房屋为陈老太与其一子二女共有,4名当事人因补偿款分配产生争议。大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棚改指挥部和任家委托出面调解这起家庭纠纷。调解员孙莉和同事先是背对背与每个当事人沟通交流,从情理上说服、从法理上引导当事人以正确的态度解决问题,情理法兼顾,最后召集当事人面对面协商。经过两次协商,最终4名当事人意见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既化解了任家的家庭矛盾,又解决了陈老太的赡养问题,同时确保了社区的棚改进程。
近年来,周村区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5月,周村区调解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做好调解工作,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是关键。建立一支“正规军”,周村原有的人民调解员均为兼职,2016年11月,周村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社会上招聘了2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区诉调对接中心。同时,周村区司法局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每月一次集中培训,在培训形式上改变过去关起门来搞培训的单一模式,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实现了培训的多样化、实战化。除了观看专业培训视频,他们还聘请法官、律师、优秀调解员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为人民调解员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和调解方法技巧,组织人民调解员到仲裁机构、法院庭审现场旁听观摩,实用、多样的培训,极大地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处理技能。从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周村区司法局共调处民事纠纷2998件,达成协议2942件,调解成功率达98%,得到履行2914件,履行率99%,未出现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力导致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
做好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保障。周村区司法局紧紧围绕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坚持“点线面”三个平台联合推进,点即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线即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面即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周村区194个村(居)、8个镇(街道)全部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工商、卫生、交警、人社、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设立了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在周村区法院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积极加强与信访、公安、社会综治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调配合,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调解由信访、社会综治及法院等单位委托的民事纠纷案件76件,防止群体上访135起。
标本兼治,注重人民调解的社会效果。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协同化解的工作方针,在调处纠纷时,与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协调配合,扩大律师参与度,提高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力度,得到了当事人充分认可和肯定,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近年来,年均调处民事纠纷2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同时,通过纠纷调解抓好对群众、特别是当事人的普法教育,提高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有效避免或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做好人民调解治“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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