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磊报道
本报淄博讯7月12日,记者从淄博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淄博确定2018年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计发相关待遇的基数。其中,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65元,上限为17325元。单位以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18年度缴费基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时,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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