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迁到了城里,我的老宅基地能不能发放不动产证?”“我们继承的老房子办证需要什么手续?”……6月5日晚上,周村区南郊镇米山村的村委会大院里灯火通明,市国土资源局周村分局在此举行的农村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解答会,吸引了村里的近百名群众前来咨询,一个个关于农村不动产登记的问题让该局的工作人员应接不暇。
日前,作为全省试点的周村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南郊镇米山村启动。6月4日,市国土资源局周村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将前期取得的权籍调查成果张贴在村委公告栏,6月5日晚上,由分局领导带队,带领政策法规科、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所的工作人员,面对面向群众讲解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政策法规,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面对群众的提问,工作人员耐心地一一作了解答。“你们的解答让我吃了颗定心丸。国家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政策啊,我服!”坚持听课到最后的毛大爷,临走时向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在近1个小时的互动环节,工作人员现场解答问题27个,不仅打消了群众的疑虑,还帮部分群众解开了心中纠结多年的“疙瘩”,让所有参会的群众乘兴而来,满意而去。
(孟庆跃杨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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