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通讯员牛玉倩钊群)在高速路上违法停车,开着车门将垃圾扔到了高速路绿化带的边沟里,正巧被巡逻的淄博高速交警发现,该驾驶人被处罚。
5月22日,淄博高速交警民警巡逻至S29滨莱高速淄博段K38公里处,发现一辆箱型货车停放在应急车道,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民警给车辆做好防护后,围着货车走了一圈,也没发现驾驶员在哪里,车厢的门大开,里面有十几块用过的草垫子。这时从边沟绿化带爬上来一名自称为该车驾驶员的人,在他身后的边沟已经堆积了很多垃圾,民警立即上前询问。
原来,该驾驶员刚进行完一次货物运输,返回途中发现车内垃圾较多,自己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处置垃圾点,就想把垃圾扔到高速路上,这样回去后可直接进行下次一运输任务,没成想被高速交警逮了个正着。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严厉声明高速路内禁止投放垃圾、杂物,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淄博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禁止往车外抛撒杂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都要对以上行为进行处罚。如果抛洒、扔弃的垃圾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导致他人死亡的,肇事者要付事故全责或主要责任,将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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