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沙红翠通讯员孙玉珂)昨日记者从市编办获悉,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削减调整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958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涉及部门单位29个。
按照《山东省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对应《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和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形成该《通知》。
据了解,此次调整主要包括三方面:按照中央、省文件和淄博市实际,对79项行政权力进行调整,其中取消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广告经营资格年检等41项,承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含食品相关产品,省级发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和校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26项、整合7项、新增4项、下放计量标准考核(复核)、计量授权等涉及的技术审查环节1项;其次是对省明确市县实施的879项行政权力,逐项明确承接部门,进一步夯实责任;第三是按照省要求,明确对开办养老院、个体诊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等6项业务实行“全链条”办理,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通知》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对于国务院,省、市政府明文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再实施。涉及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领域“全链条”事项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与省直部门(单位)沟通、联系,制定本领域具体事项“全链条”办理流程图,及时调整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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