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磊通讯员刘刚报道
本报淄博讯3月14日,记者从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2018年2月,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738件,同比增长168.3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3.09万元,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的投诉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问题。
据了解,2月份,淄博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52件,占受理总量的88.35%,环比下降8.04%,同比增长196.3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3.09万元。其中,商品类投诉449件,占投诉总量的68.87%;服务类投诉203件,占投诉总量的31.13%。
根据投诉的内容来看,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的投诉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问题,三项合计受理量占投诉总量的62.73%。
淄博市工商局提醒广大市民:尽量选择从正规的商家购买商品,购买商品时保存好发票、收据和包修卡等维权凭证。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可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特别是对消费者有利的承诺。不要预付充值过多,很多消费者盲目充值几千甚至上万的费用,出现消费纠纷,会给自身造成巨大损失,维权也往往阻碍重重。当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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