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相国旗)今年春节,72岁的王志远老人一家选择在家吃团圆饭。按照多年来的习惯,这顿饭的食材都是老人精挑细选而来的。多年来,老人每天拉着小推车到离家1公里外的超市购买食材。这是为什么?用王老汉的话说就是,“第一,这里的肉菜信息都公示,我看得明白;第二,超市每天快检,买着放心。”
春节临近,又到了忙年的时刻。办年货,“吃”可谓是重中之重。淄博市食药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应尽量选择大中型商超、生鲜超市、规范的农贸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在购买鲜活农产品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
置办年货可现场快检
“能不能帮我检一检我买的芹菜农药残留是否超标?”2月1日上午,陈先生提着刚从超市买来的芹菜主动来到张店区食药局执法人员设立在该超市内的“你送我检”受理台前要求检测。当日,除了执法人员对超市内食品类产品进行抽检外,购物的市民也可以送检年货。
这是淄博市食药监管部门开展的“食安护佳节”行动中的一个内容。截至目前,全市食药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各大商超和市场内组织“你送我检”19场次,快检383批次,发现问题2批次,下架处置2批次。记者了解到,淄博市各大中型商超在春节节日期间(2月15日至21日),还会将快检设备移出快检室,并在商超显著位置设置“你送我检”受理台和标志牌,同时设立快检受理记录本,安排专人值守并做好检测记录。期间,您如果购买了感觉不太放心的食品,可以到所在商超和市场内的“你送我检”受理台要求快检。
尽量到大中型商超、规范的农贸市场采购
年货采购,食品是重中之重。市食药监局提醒,采购食品应尽量在大中型商超、规范的农贸市场等销售点选购食品。少在农村大集上购买熟食类食品,不在无固定场所的流动摊点处购买食品。市民在选购预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食品的名称、配料表、规格、厂名、生产日期、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代号、营养标签、SC标志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整洁,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签标注,特别要注意卫生状况和保质期。
在选购未包装的食用农产品时,应关注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对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标示标记应有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保质期也要有明确标示,有分级标准的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中文标识。
鲜活农产品经营者须做好进货查验和记录
春节走亲访友、外出旅行时享受美食必不可少。市食药监局已经部署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并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饮食特点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出风险防范提示。
食品生产者应当严格把住原辅料进货关,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和自查。餐饮单位要特别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控制。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要积极开展农产品进场检验,加强对经营环境、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的检查管理,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并立即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鲜活农产品经营者应尽量固定采购渠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加强对供货渠道的把关。
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供应和消费量较大,供应时间相对集中,可能出现设备、工具、容器不足的情况,特别是餐饮单位更容易出现餐饮具、炊具、用具不足问题。需提前做好准备,避免超负荷经营。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年夜饭的单位应量力而行,绝不可超负荷供应,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用工紧张,应当提前做好培训,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严防带病上岗。食品添加剂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规定,不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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