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相国旗)连日来,张店区食药监局公园食药所对进口食品展开专项检查行动。据悉此次共检查大中型商超9家,进口食品零售商店13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商家索证索票不齐全、进货查验记录登记不及时等问题,执法人员均已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执法人员以大中型超市、进口食品零售店为重点检查场所,以乳制品、酒类、饮料等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对进口食品经营者经营证件、经营者主体资质、标签标识等进行检查。对于无证经营的商户,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中文标签标识有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进口食品,进行下架停止销售,通知进口商召回,拒不召回的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处理;经查验进货记录等相关手续涉嫌走私的食品,通报海关等部门。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购买进口食品时首先要注意看门店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是否齐全有效;二要注意看中文标签,查看食品名称、配料、原产国、制造商、生产日期、国内经销商的名称及地址、电话等信息是否一应俱全。购买前可向经销商索要、查看《进口食品卫生证书》,该证书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的,证书上注明进口食品包括生产批号在内的详细信息;三是要看查看产品外包装是否精致完整,中文标签是否清晰可见,按照规定,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事先经过审核,取得《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为正式中文标签。如存在外包装磨损明显,标签涂改痕迹明显等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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