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兴国
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是我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生态周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日前,记者从区住建局获悉,该局对各镇办展开摸底统计,确定了我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方案,2017年全区计划实施11094户气代煤电代煤建设任务,目前我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已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已开工2000余户。
9月7日,记者来到南郊镇商家村,这里的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施工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淄博绿周燃气公司负责该区域气代煤工程施工负责人王经理表示,8月下旬开始施工,目前气代煤工程正在平稳推进,一些具备条件的房屋,燃气管网铺设已基本完成。王经理介绍说,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能进行气代煤改造,而是需要具备相应条件。“首先是村(居)已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实现了集中居住。其次,房屋要有单独且通风良好的厨房。而且,房屋的建筑质量稳固,不能是计划拆迁的房屋。如果房子不符合上述条件,那就得进行电代煤改造。”
“实施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是防治大气污染、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区委、区政府实施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因此,我们在《周村区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方案》出台后,迅速推进工作落实,目前气代煤工程施工已经全面铺开。”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此次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范围为全区集中供暖范围以外的区域,建设方式分为气代煤和电代煤两种方式,同时对应两种补贴政策。对于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区计划利用3年时间在全区集中供暖范围以外的区域全面实施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对现有具备条件的村(居),2017年10月底前确保完成1万户气代煤、电代煤建设任务;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收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减轻群众负担,对实施气代煤工程的住户,因村制宜、一村一策,采取“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方式实施气代煤工程。对于选择气代煤的住户,燃气管网及户内燃气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按照户均3000元的标准补贴燃气企业,所需资金由市、区按3:7比例分担。由燃气企业先行垫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先付60%,一年采暖期后无质量问题再付40%。燃气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建设费用。购买燃气壁挂炉的住户,按照购买价格70%(每户最高补贴2700元)的标准补贴用户,所需资金由市、区按照3:7比例分担。同时,对相关住户推行气代煤用气政策,气代煤采暖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自2017年起,对气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气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用气量不足12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暂定3年,所需资金由市、区按照3:7比例分担。
对于选择电代煤的住户,补贴政策为,采用蓄热式电采暖设备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资金,按照85%(每户最高补贴5700元)的标准补贴至用户,所需资金由市、区政府按照3:7比例分担。对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电量6000千瓦时(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用电量不足6000千瓦时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暂定3年,所需资金由市、区政府按照3:7比例分担。同时,对电代煤用户生活用气,按照每户每年8瓶液化石油气(15公斤/瓶)、每瓶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用户,补贴时间暂定3年,所需资金由市、区政府按照3:7比例分担。“年年买煤搬煤麻烦不说,还弄得家里乱糟糟的。今年冬天采暖不用再烧煤,家里可算能过个干净年了。”南郊镇张女士开心地说。
为保证该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区各镇办将组织参与本次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的居民签订统一制定的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不签订承诺书的不享受补贴。凡是享受补贴的居民,一经发现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的,取消并追缴已享受的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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