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金秋来临,2017年淄博英才计划推荐申报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本期我们将刊登有关申报事项,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专家尽快行动吧。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领域。新材料、生物及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
2、申报主体。
(1)科技创新人才:工商、税务登记在淄博市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科研机构;不受理个人申报,暂不接受外商独资、控股企业申报。
(2)科技创业人才:淄博市行政区划内,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等各类园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创业企业。不受理个人申报,暂不接受外商独资、控股企业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人才
1、人选及团队条件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2)申报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有实质性的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每年在申报企业工作时间至少3个月以上。市外人才全职来淄博市工作,须与申报企业签订4年以上劳动合同。
2、申报企业条件
在淄博市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等条件;企业2016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3000万元;2015年以来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300万元。
(二)科技创业人才
1、人选及团队条件
(1)具有海内外创业经验或知名企业中高级职务管理经验,或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所带领的创业团队拥有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专业人才。
(2)申报人选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之一,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
2、创办企业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2016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企业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三、政策支持
1、科技创新类:市级给予全职每人每年10万元人才津贴和20万元科研经费;兼职每人每年5万元人才津贴和10万元科研经费;从市外或海外引进全职,再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区级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
2、科技创业类:市级一次性给予30—50万元配套资金,贷款贴息不超过100万;一次性给予企业负责人3万元。区级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有关单位联系。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 电话:6195270
区科技局电话:619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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