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晓雯)昨日记者获悉,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高效、便民的优势,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从两个方面着手,简化行政调解程序。
一是简化调解流程。对于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简化调解程序,不再按照一般的规定履行,预先通知当事人调解时间地点、履行告知义务、进行调查核实等程序,节省调解所耗时间及必要的人力成本。
二是简化文书制作。对于能即时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履行的行政调解案件,可以当场制作调解文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由行政调解中心盖章确认,即可完成行政调解程序,并及时登记案件基本情况、保留调解影像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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