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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未过户

来源:淄博晚报 2017-08-14 10:43   https://www.yybnet.net/

撞了人咋办案情简介:2015年12月张某从李某处购买一辆二手轿车,双方签订了购车协议,张某已支付车款,但车辆一直没有过户。2016年2月,张某酒后驾驶该车,途中与行人王某碰撞,致王某重伤,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将张某、李某告上法庭,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律师分析:生活中,常有当事人之间已经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机动车等所有权,并且已经交付对方使用,但因节省费用、以物抵债等多种原因,买受人或受赠人未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情况,所以,机动车名义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况并不罕见。此时,一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原车主和车辆实际使用人之间就如何承担责任便会产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对此明确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此时车辆已交付,原车主仅是名义上的所有人,既不能实际支配该车,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所以原车主不应对该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本案中,车辆虽未经过户登记,但车辆所有权已转移给张某,因此法院判决应由张某承担责任。

不过,在未及时过户的情况下,原车主仍然可能会承担一些法律风险,根据交通法律法规,已经出售的二手车未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违章记录责任应由原车主承担,而且由于车辆的机动车登记不是新车主,所以上不了保险,如果保险到期后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主没有赔偿能力,原车主可能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车辆转让时,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孙健律师,法学硕士,MBA。擅长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经济纠纷处理。

电话:13678638753

地址:张店区华光路272号博大广场A座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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