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通讯员杨丽徐建彬)12月1日,淄博市正式实施《淄博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几天以来,不少车主通过快赔办法实现了快速处理事故,综合几天的执行情况,民警发现不少车主对事故现场如何拍照不清楚。昨天,张店交警大队的民警上路现场教学,如何拍照才正确,让我们一起来学学。
自12月1日《淄博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中心城区早晚高峰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得到了快速有效处理,大大缓解了以往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长时间压车的现象,给市民带来了极大方便。但执行几天来,民警发现一部分事故车主对事故第一现场照片拍摄不够规范,为后续保险公司理赔和交警责任认定带来一定的麻烦。为此张店交警特别模拟了一起两车发生刮蹭的现场,通过图片的形式,告诉您如果发生此类小事故应该怎样拍摄照片。民警介绍,拍照基本要求包括,至少三张照片:前方、后方、接触部位,照片要清晰,能够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拍摄事故现场周围有参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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