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董振霞通讯员孔祥林史琨)昨天记者从市建筑管理处获悉,淄博市将开展创优工程预申报登记工作,今后,淄博市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凡拟申报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等奖项的,须在工程建设初期,向市建筑业协会进行预申报登记备案。
据市建筑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淄博市决定在全市建设工程中开展“工程质量创优三年行动”,实施创优工程预申报和过程检查制度,以提高淄博市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优质工程创建档次,以优质工程创建带动工程质量全面提高。今后,淄博市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凡拟申报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泰山杯”奖、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柳泉杯”奖的,须在工程建设初期,向市建筑业协会进行预申报登记备案。其中申报现已竣工、现在在建或即将竣工及即将开工建设的,拟申报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优质工程的项目,需在2015年2月15日前进行预登记。2017年以后的项目,均须在工程开工之初申报。市建筑业协会将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度情况,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登记备案的工程进行过程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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