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瑞雪)“淄博市经营状态好,无不良记录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了,不仅缓解了拥有专利技术小微企业的资金困难,还能降低贷款成本。”连日来,这样的好消息在淄博市各小微企业间流传。昨日,记者自相关部门获悉,《淄博市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将于本月25日起实施。
专利权质押贷款期限最长2年
据了解,依法享有专利权,有稳定的经营场所,最近两年连续经营业绩为盈利,财务制度健全,恪守信誉,无任何不良记录,有还本付息能力的小微企业法人,可以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以共有专利权出质的,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用于质押的专利权,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5年,专利权法律状态明确、有效,不存在纠纷,专利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事项,专利技术已应用,并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有以下情形的,不能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未经专利权共有人同意的、用于质押的专利权存在权属纠纷或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已经终止的、专利权已被申请质押登记且处于质押期间的,
专利权质押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专利权评估价值的60%。
专利权质押贷款可申请贴息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专利权质押可用于单一担保、组合担保、追加担保和反担保等。专利权质押贷款应当用于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股本权益项投资,不得用于有价证券、股票、期货等投资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贷款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及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为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专利权质押贷款,淄博市辖区内的小微企业以专利权出质获得贷款的,可以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专利权质押贷款财政贴息金额一般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且同一借款人的财政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为专利权质押贷款而发生的专利权评估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且单项评估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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