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通讯员杨丽徐建彬)12月1日淄博市实施《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以来,已经半月有余。截至目前,共处理符合条件的事故200余起,涉及金额30余万元。事故处理过程中还存在什么问题?作为驾驶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该注意什么呢?采访中,张店交警大队提醒,目前事故主要原因是因为驾驶人对让行原则不了解,同时,如果照片反映不出事故场景,驾驶人也可拍摄视频。
如果有争议
可到“第二现场”协商
采访中民警告诉记者,从已处理的事故来看,大部分驾驶人都能够在民警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指导下拍摄事故图片,快速撤离第一现场。但是也有一部分驾驶人,对事故责任存有争义,双方争执不下,认为无过错的一方怕撤离后责任难认定,不肯撤离,直到交警到达现场后,明确责任后才肯撤离。对此,交警提醒,《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试行)》既是一项便民措施,也是必须执行的规定,在中心城区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必须按要求快速撤离第一现场。一位多年从事事故处理工作的民警表示,对于双方驾驶人来讲,发生事故后一定冷静,相互体谅,多从自身寻找一下原因,毕竟谁也不想发生事故。对于事故双方都有保险,损失金额又不大的事故,双方可好好协商,拍好照片后,快速撤离第一现场,以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发生二次事故。对于确实存在责任争议的,双方可从不同角度,多拍一些能够真实全面反映事故现场的图片,然后撤离到第二现场,待交警到来后再确认责任。
还原事故真实场景
可拍照也可拍视频
现在天黑的比较早,5点以后光照条件就比较差,一些驾驶人拍摄的现场照片存在模糊不清,无法辩认的问题,对后续理赔和责任认定带来一定困难。对此,交警提醒驾驶人,如果光照条件不好,在拍照的时候可打开闪光灯。如果车灯没有损坏的话,也可打开车灯进行拍照。如果条件具备也可录制现场视频,力求真实全面反映事故情况,供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者交警处理时参考,然后快速撤离到第二现场。
事故原因多为驾驶人
对让行原则不了解
从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大部分还是驾驶人缺乏行车过程中“礼让常识”或者注意力不集中所致。比如,“转弯让直行”是最普通的让行原则,一些驾驶人借道转弯的时候,横在路上一点点往前挪,与所借车道直行车辆相撞,这种情况下,即使“被撞”也是要负全责的。还有,驾驶人在路口右转,而此时相对方向车辆左转,双方车辆挤入同一条车道,右转车辆要让左转车辆先行,这也就是所谓的“右转让左转”原则。还有一种情况:由于早晚高峰期车流量大,车辆行驶缓慢,车距较近,一些驾驶人行车过程中或观赏路边风景、或低头摆弄汽车音响分心走神等,前车已经刹车还浑然不觉,直至发生追尾。
交警还列举了几种常见的让行原则,提醒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注意。“下坡让上坡”,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遇障碍“有让无”,如遇前方障碍或道路变窄,让无障碍一方车辆先行;狭窄路“靠山让行”,在狭窄的山路遇前方车辆,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进路口让右行”,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新闻推荐
借iphone6上市低价兜售假“苹果” 张店警方顺线揪出手机诈骗团伙
...
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