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沙红翠通讯员巨荣俊张灿)昨日,淄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十万农户脱贫奔康工程”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截至目前,工程已累计实施扶贫项目479个,总投资46.9亿元,预计今年底将有7万多户、近20万人实现脱贫。
据了解,2013年以来,淄博市开始实施“十万农户脱贫奔康工程”,突出项目建设,强化政策扶持,以250个省市级重点贫困村为重点,实行整村推进,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融合的工作格局。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近10万户、约30万人整体脱贫目标。截至目前,累计实施扶贫项目479个,总投资46.9亿元,预计今年底将有7万多户、近20万人实现脱贫。
该工程注重项目建设,贫困地区自我造血能力不断提高,比如,重点抓好专项扶贫项目建设,市区县扶贫开发机构利用扶贫开发专项资金,进行小型水利、生产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集中支持、综合支持和连续支持,增强贫困村和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比如社会扶贫注重突出挂包帮扶,各帮扶单位共落实帮扶资金、物资近5000万元,提供慰问金、慰问品共计160多万元,新上项目300多个,全市105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建立基地。
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拓宽融资渠道,市政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以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和林权“四权”担保融资,通过建立贷款绿色通道等7项措施破解了资金制约瓶颈。
根据调研,报告认为,脱贫奔康工程实施以来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问题,比如特色产业发展层次较低,淄博市贫困人口大都处于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工业项目发展受限制,效益好、特色产业层次高的项目少,农民持续增收难,而资金方面,根据有关规定,贫困村使用专项扶贫资金,需要先自筹资金实施扶贫项目,扶贫项目经验收审计后财政部门再拨付项目资金,且审核拨付手续严格,而贫困村无力垫付项目资金,致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难度大。同时,致贫返贫现象仍比较突出。
报告建议,调整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探索适合贫困地区实际的扶贫资金分配办法,简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扶贫资金早到位、早发挥效益,同时积极培育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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