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本报在A4版整版独家刊登了《淄博市诚信建设“红黑榜”》,其中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100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7个部门刊登了各自的诚信红黑榜,入榜的单位或个人均真名实姓,规模之大,内容之细,皆为近年来媒体褒红惩黑所少见,广大读者纷纷为这一举动叫好,当天的淄博晚报亦被广大市民争相传阅。
登上红榜,不必沾沾自喜,而留名黑榜的“老赖”则应猛醒,只有让“老赖”们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彻底打掉“老赖”的嚣张气焰,社会才能诚信和谐,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才能实现。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称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根据通知,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老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要在明年1月底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现如今提起“老赖”,人们无不深恶痛绝,眉头紧皱,相关部门所采取的打击方式方法亦层出不穷。由一般性执行措施的采用,到通过报刊网络媒体、闹市电子屏等渠道发布“黑榜”,有的对“老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若为自然人的则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诚然,通过像在本报公开曝光的方式可彻底揭开“老赖”的遮羞布,势必会让他们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同时对潜在意欲逃避执行的行为产生强有力的震慑。
“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惩治“老赖”划定高压线。
法院系统一位负责人表示,老赖们之所以不把法院的判决放在眼里,就是因为他们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钱还可以照赚,公司还可以照常运转。说到底,还是法院判决执行没有真正到位。实践终将证明,只有让“老赖”们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甚至倾家荡产,他们才能长记性而不敢“赖”,也“赖”不起;只有彻底打掉“老赖”的嚣张气焰,社会才能诚信和谐,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才能实现。
(晚报记者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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