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开始大规模入户抄表,针对市民“抄表在27日之后如何确定气量”的疑问,相关部门表示
晚报讯(记者沙红翠)11月2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天然气价格最终敲定,本报也以大篇幅的报道对其中的细节进行了全方位解读。按照公布的价格方案,从27日开始民用天然气基本气价调整为2.70元。价格“尘埃落定”,市民的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今天本报接到很多咨询电话,读者提出诸如“如果27日之后抄表如何计算气价”“家里暖气不热才用的壁挂炉,怎么界定是不是集中供暖小区?”等问题,本报针对这些问题及时采访了市物价局及燃气公司。
昨天本报已经详细报道天然气价格的调整方案,其中IC卡用户的结存余款、余量,不再补交价差,之后新购气量执行调后价格(计入阶梯气量)。
那么对于不使用IC卡的用户应该怎么计算?张店于先生打热线说:“我们家不使用IC卡,而是抄表之后再乘以单价计算总额,可上次查表还是八月份,下次抄表肯定要在27日之后,那么这期间的燃气价格怎么计算?”
和于先生存在同样疑问的用户很多,记者随后咨询了市物价局。市物价局表示,从27日燃气公司开始大规模入户抄表,但是所有用户都抄完需要一段时间,这期间27日之前的仍按照原来的价格,27日之后的气量按照调整后的价格,至于气量的确定即27日之前用了多少气、之后又用了多少气则由燃气公司和用户双方确定。
记者随后咨询了淄博华润燃气公司。据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确实从27日开始安排人员入户抄表,由双方共同确认调价的起始表指针数量。以于先生家的情况为例,比如12月6号燃气公司到于先生家成功抄表,从11月27日至12月6日一共10天,燃气公司会根据从上次抄表到本次抄表期间的用气量推算于先生每天的一个平均用气量,如此计算出调价后这10天的用气量,之前的按照原来价格,之后的按照调整后价格收费。燃气公司也表示一定综合考虑市民上班不在家、每天的平均用气量等多种因素合理计算出市民的用气量,一定会合情合理,协商确定。
至于市民提出的“如何界定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问题,据了解,目前燃气公司正在对此问题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近日将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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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