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薛燕
通讯员孙凯祝峰报道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要求,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制度修改为年度报告制度。
组织机构代码是为我国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据介绍,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后,各类组织机构应通过“组织机构代码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上一年度报告,而变更信息或换发证书的各类组织机构,还应及时到各级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机构进行变更或换证。此次把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的方式修改为年度基本信息报告,是质检总局在落实中央简政放权、提高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出台的具体措施。市质监局将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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