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以来,市国税局依法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保障了税收收入,促进了纳税遵从,维护了公平正义的经济税收环境,共查办涉税违法案件687件,入库税收2.55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税收收入效应。本次公开曝光的两起案件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彰显了国税部门依法治税的工作力度。
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和2013年5月,市国税局稽查局分别对淄博云轩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淄博钜创纺织品有限公司实施了税务稽查。查明淄博云轩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采取套开“大头小尾”普通发票584份的手段,少申报应税销售额4892.265503万元,少缴增值税142.493117万元、企业所得税47.497706万元,合计少缴税款189.990823万元。查明淄博钜创纺织品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至2012年3月期间,采取设置账外账和账外经营的手段,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少缴增值税1194.551121万元、企业所得税216.980058万元,合计少缴税款1411.531179万元。
在查明主要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市国税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向淄博云轩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追缴税款189.990823万元,处以罚款189.990823万元,并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决定向淄博钜创纺织品有限公司追缴增值税1194.551121万元、企业所得税216.980058万元,处以罚款598.418182万元,并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市国税局稽查局负责同志表示,及时足额缴税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这次依法依规对两家企业进行曝光并处理,不仅要追缴相应的税款,同时少缴税款行为为偷税,还应接受相应的处罚。希望广大纳税人引以为戒,做到依法诚信纳税。
(江润东王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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