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晓雯通讯员卢诺)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淄博市结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将失业保险金统一从每人每月830元上调至900元,为全省最高档次。该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对已按照原发放标准领取今年7月份以后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执行新标准予以补发。
据了解,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自2009年来连续第6次上调,并始终保持在全省最高档次。前三季度,淄博市已为178364人次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5亿元、医疗补助金3746万元,实现了按时足额全员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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