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晓雯)根据《2014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477人经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名单可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手续。市直部门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2014年10月15日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新录用人员,须按规定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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