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热线3184500讯(记者王锐)自己购买的期房建成后,发现房屋实际面积比预测面积多了5.57平方米,而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这部分房款需要购房者承担。昨天,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在买房时没有看清合同条款,自己吃了个哑巴亏。
今年4月,李女士在临淄香江汇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期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买房合同,合同中规定,房款按照房屋的实际面积结算。现在,房子终于建成了,但是经过测量,李女士家房子的实际面积却比图纸上的面积多了5.57平米。李女士说,自己的房子预测面积是92.46平米,而建成后,实际面积就变成了98.03平米,而小区房价是每平米5000多元,这样算起来,她要多交2万多元房款,本月月底,房子就要交钥匙了,如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房款,就无法顺利拿到新房钥匙。李女士说,她们小区的不少其他业主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开发商更是一直不见踪影,这不禁让她怀疑自己被开发商“暗算”了。
针对李女士的情况,记者采访了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的刘化波律师。刘化波律师表示,在处理这一类问题时,首先要看购房合同上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有,就要执行合同条款,如果没有规定,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即购房者只需要补交合同约定面积3%的购房款即可,而剩余的超出面积款由开发商支付,产权归购房者享有。而在李女士的购房合同上,已经注明房款按照房屋实际面积结清,那么李女士和其他业主只能按照合同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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