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梁立新
通讯员史继伟报道
本报讯日前,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要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印发实施方案,确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接受或赠送“红包”及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建立廉政账户和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给送礼者一个警示,让其望而止步;给收礼者一个退路,令其主动整改,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整治内容包括:违反党纪政纪条规和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与该干部职工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及购物卡;单位和个人违规使用公款向同级或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的“红包”及购物卡。要求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违规收受的“红包”和购物卡等予以清退。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市管干部、市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的“红包”、现金或存折、存单,限定10月31日前通过全市任一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存入“淄博市981廉政账户”(账号:1603001629000005313;开户行:工行淄博市分行营业部);各种贵重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以及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支付凭证主动上交市纪委。当事人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代为上交,受理银行开具的现金汇款(存款)凭证或回单联、市纪委出具的收据作为退缴凭证。市纪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收缴和保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定期将收缴的礼金、各种贵重礼品、购物卡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足额上交国库。
从10月份开始至12月31日前,凡按规定主动上交违规收受的“红包”及购物卡的,可视为主动拒礼拒贿,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对拒绝上交、不按规定主动向组织报告的,一经查实,按规定从严处理。
自明年1月1日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确属无法拒收、无法退回或不便当面拒绝的各种“红包”、礼金或贵重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自收到之日起、且在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限定一个月之内,如数缴入“淄博市981廉政账户”或上交纪检监察机关。
除正常信访以外,市纪委在门户网站“淄博廉政在线”开设“收送‘红包\’及购物卡问题”举报窗口,随时受理投诉举报,重点受理和查处中秋、国庆、元旦和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生的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及购物卡问题。
市纪委监督举报网址:http://zibo.jb.mirror.gov.cn;监督举报电话:0533-12388。市纪委专项整治咨询联系电话:0533-3182858。
新闻推荐
...
淄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淄博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