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新华保险公司为客户快速理赔,受到客户称赞。
2009年6月18日,陈某在淄博新华保险公司为丈夫沈先生投保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保额60000元,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0000元。年交保费共计2202元。2014年4月,沈先生确诊为肝癌,2014年9月7日,医治无效身故。
淄博新华保险公司在9月26日接到报案后,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补充相关材料,于9月29日将重大疾病理赔款50000元打入申请人账户中。10月8日,淄博新华保险公司当日完成身故理赔,并于次日将身故理赔金124187.58元打入申请人账户。一份保险双重保障,两笔理赔款共计174187.58元。
在本次理赔后,沈某妻子陈某为自己和儿子又在淄博新华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额共计30万元的重疾保险,为自己今后的生活保驾护航。(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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